來美國幾年也看過好幾場球賽了,NBA看過兩場,MLB看過應該有7場以上。當然這數字不值得說嘴,但是比起住在台灣的球迷幸福很多了。當學生的時候時間很多,預算卻很少,因此買的票都不是好位置。然而工作之後錢變多了,時間卻變少了,所以一旦要去現場看比賽,就買個好的位置,大方的在球場買那些很貴的餐點,享受一年一次的現場氣氛。 如果每年只看一場NBA or MLB,那要買好一點的位置。


美國人消費能力很強,很敢花錢。一家四口看一場球賽加上吃吃喝喝可能要$500up。縱使美國人賺比較多錢,但是五百七百的花也會是一比數目。可不要被好萊屋電影所矇騙!好像美國人家庭就這樣花錢,其實便宜的位置也還是很賣的。 最後真的要誇獎一下美國人對於運動真的是相當重視,場館也是相當夠水準。希望台灣有一天也可以把運動搞像樣一點。或許之後會針對體育這個項目在blog寫一些想法,這一篇只是講一下我看現場球賽的哲學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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